![]() | 寫這篇文章,目的是要拯救台灣廣大的失業勞工朋友,順便讓不得其解的網友連結到我這,增加點閱率。 |
這篇教學文,是要告訴大家,當你離職或者被資遣時,健保馬上就會被無情的轉出,但全民健保是強制保險,所以你一定要去加保,繳保費,才能繼續使用健保。
問題是,要去哪裡辦加保呢~??
如果你有問過查過,你一定會得到千篇一律的答案:無職的被保險人適用於第六類第二目,必須到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區公所加保。包括中央健保局的網站也是這樣寫的,大家的認知也都是這樣。
好了,那像我們這樣離鄉背井在外地討生活,莫名其妙的被神經兮兮的老闆追逐潮流、學人家裁員來掩蓋自己經營不善的事實,成為所謂大環境不景氣之下的犧牲品時,((寫著寫著突然熱起來了)),不想要讓父母親知道自己被裁員而擔心,卻又必須回到戶籍地去辦理,還要準備戶籍謄本的時候,根本就是怎麼想都不覺得合理的事情。
所以當我抱持著平常心,到勞保局辦理失業給付的時候,特別問到這個問題。勞保小姐跟我說:不用,只要到健保局辦就可以。
對嘛~~!!那麼多人欠健保費,健保局求大家繳費都來不及了,怎麼可能還一大堆規定~~而且都什麼年代了,還有什麼事情是一定要跑戶籍地辦的~??
所以今天早上,我跑了一趟中央健保局,領了號碼牌整整等了一個小時,只需要填申請單並檢附身分證影本,根本不需要戶籍謄本,一分鐘就辦好了。健保帳單也會在一個月後寄到我指定的通訊處。
等一個小時辦一分鐘。
所以,你說自己辦健保加保是不是一定要到戶籍地辦理?? 正確答案是不用。就這樣。
剛剛寫到熱血沸騰是因為,我被手上還有很多錢的老闆裁員,但是之後的惡果通通要我自己承擔,包括面試的時候被問到工作時間太短、離開真正原因是什麼。。。等等問題,我才體會到,捧人飯碗不可憐,捧錯飯碗才糟糕。
.

4 意見:
那這段期間的勞保呢?中斷了?強制投保新的國寶(國保)?
這段期間當然沒有勞保,勞保是有工作才有保的。
反過來說,失業給付就是有保勞保的權益,有繳保費就不要放棄,況且提早就業還有獎金可領呢。
正確的來說,失業給付、提早就業獎金是參加"就業保險"的權益,並不是勞保喔!只不過,政府為了方便,會讓雇主在為員工加保勞保時,順便加保就業保險
順帶說明,網路上一直在流傳,領失業給付不要領滿六個月,否則勞保年資會被重新起算,以後就領不到老年年金,其實也是誤傳,會被結算的是就業保險的年資,跟勞保年資一點關係都沒有
最近也被裁了~~心情好悶好悶~!
因為害怕被家人知道(太丟臉了..什麼留英的頭銜..現在搞成這樣..),所以搜尋如何親自加保的文章才看到這個文章。。。
我非常贊成你說的: 捧錯飯碗才是一大錯誤。
張貼意見